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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邓州牧原养殖有限公司被市环保局约谈!
  • 2021-06-20 21:25:38

  • 微友爆料:邓州市都司镇户庙村牧原第十一分厂污染空气,污染水,村子边的小河发处阵阵的恶臭味。原本清澈见底的河水,污成一片墨色。

    河南牧原邓州分场在都司镇姚李村、陶营乡、。然而,2017年以来,该问题又被群众多次举报,。

    针对邓州牧原养殖有限公司8个分场存在的环境问题,市环境攻坚办、环保局对邓州牧原养殖有限公司进行了约谈。


    公示

    ,:

    6月13日,。其中:1件涉及花洲办事处;1件涉及湍河办事处;1件不涉及区域。目前正在办理。

    邓州市人民政府

    2018年6月14日


    ,:

    6月14日,。涉及都司镇。目前正在办理。

    邓州市人民政府

    2018年6月15日


    2018年6月14日

    一、邓州市 受理编号:重点案件

    反映情况:河南牧原邓州分场在都司镇姚李村、陶营乡、。然而,2017年以来,该问题又被群众多次举报,。

    调查核实情况:邓州牧原养殖有限公司成立于2010年,在邓州市陶营镇、九龙镇、都司镇共建设养殖分场8个:分别是牧原一分场(陶营朱西)、二分场(九龙后王)、五分场(陶营高李)、八分场(陶营任营)、九分场(都司户张)、十分场(都司姚李)、十一分场(都司南王庄)、十三分场(都司丁集),现生猪存栏量33万余头,主要以饲料加工、生猪育种、种猪扩繁、商品猪饲养、有机肥生产、生态农业等为一体的大型农牧企业,各分场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先后由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南阳市环境保护局、邓州市环境保护局批准,受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南阳市环境保护局委托,邓州市环境保护局先后对上述项目进行了“三同时”验收。

    处理及整改情况:针对邓州牧原养殖有限公司8个分场存在的环境问题,市环境攻坚办、环保局对邓州牧原养殖有限公司进行了约谈,提出了解决沼液坝环境安全风险隐患,提高沼液还田土地消纳能力,控制养殖规模、实施减量化生产等多项明确的整改要求。

    6月9日,市环境攻坚办对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下发了《关于进一步督促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邓州子公司加快整改养殖污染问题的函》,要求该集团公司督促邓州牧原养殖有限公司8个分场科学施治,彻底整改问题。

    邓州牧原养殖有限公司制定了沼液还田制度,规范了还田程序,严格控制沼液还田量,牧原十分场,在场区内建设莲菜池160余亩,场区北侧配套建设莲菜池500余亩,提高了沼液消纳量,同时,在场区内建设沼液截流沟,减少了“跑冒滴漏”现象。牧原公司五分场(陶营高李)、九分场(都司户张)、十分场(都司姚李)等3个分场完成沼液坝覆膜、喷淋除臭等措施,基本消除了恶臭气味污染,其他分场正在逐步落实恶臭气味污染防治措施。场区内加大了植树增绿措施,五分场的绿化就起到了一定的消臭作用。自约谈后,各分场均已采取减量生产措施,截至目前,公司已减量近两万头生猪存栏量,减少了污染负荷。

    在今后的工作中,,铁腕执法,重拳治污,确保牧原邓州分场不发生污染周边环境的违法行为,为群众创造良好的生产生活环境。

    问责情况:无。

    2018年6月14日

    一、邓州市 受理编号:D410000201806090042

    反映情况:南阳市邓州市腰店镇焦林村村中心有一家做房产开发用品的小作坊,夜间偷偷生产有难闻气味,污水呈黑色未经处理直接排放,污染地下水。

    调查核实情况:邓州市腰店镇焦林村减水剂作坊位于焦林村11网格64号,业主是焦学满,是大学生回乡创业项目。该作坊在自家宅基地建设年产500吨混凝土减水剂生产线,占地面积为180平方米,未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手续。

    6月11日,市环境监察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时,该作坊停止生产,有原料醋酸挥发的轻微酸味,无生产废水排放。该作坊未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手续,建设年产500吨的减水剂项目,且该项目位于焦林村村中,属于“散乱污”企业。

    处理及整改情况:市环保局对该作坊业主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该业主立即拆除生产设施,清除原料和产品,切断供电、供水。

    2018年6月13日,监察人员又对该作坊进行现场检查,该作坊生产设施已拆除,储存罐、产品成品罐、搅拌罐存放在生产车间南边,执法人员要求该业主限期把拆除的设施清运、离开该作坊。生产原料和产品已清理完毕,供电公司进行了断电。污水呈黑色未经处理直接排放,污染地下水,不属实。

    问责情况:无。

    二、邓州市 受理编号:D410000201806100035

    (重复举报件 同“第1批编号D410000201806020047”)

    反映情况:邓州市文渠镇花园村11组王启平养猪厂,粪便污水直排村中间池塘里,气味难闻,地下饮用水受到污染。

    调查核实情况:王其平养殖户,主要养殖商品猪,存栏生猪38头,其中母猪5头,属于规模以下养殖,应按养殖农户对待。主要产生的污染物是养殖粪污,养殖粪污直接排放在猪舍旁边的坑塘中,并用抽粪车进行土地消纳。该养殖场位于村内,养殖粪污直接排放,影响周围居民正常生活。

    处理及整改情况:邓州市环保局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要求该养殖户立即停止养殖,清理外排的粪污,消除污染危害。

    6月6日市攻坚办组织畜牧、环保、文渠镇政府、尹洼村委会对该养殖户的整治情况进行后督查,该养殖户已停止养殖,对猪舍养猪设施进行了拆除,对坑塘进行了回填。

    6月12日后督查,该养殖户已停止养殖,猪舍内设施已拆除,不具备养猪条件。

    问责情况:无。

    (来源:邓州头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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