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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重磅!龙口38家企业和个人因环保问题被罚!(内附最全举报电话)
  • 2022-01-03 00:59: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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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4—7月份

    因环境问题

    龙口市环保局对38家企业和个人

    进行了行政处罚

    也是蛮拼的


    下面一起来看看

    都有哪些企业和个人吧

    ▼▼▼▼▼

    2016年4-7月份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当事人

    违法事实

    处理意见

    龙口市立艳造纸厂

    污染治理设施未经验收,且在维修期间停止使用,废水超标排放

    2016年4月12日,责令停止生产,并处罚款5万元

    山东双龙化工有限公司

    未经环保部门审批,擅自从事化工产品426生产;废水超标排放;烟尘超标排放

    2016年4月18日,责令停止化工产品426生产;群青清洗车间和窑炉车间限制生产三个月,并处罚款20万元

    山东龙福油页岩综合利用有限公司

    废气超标排放,原料堆场扬尘污染

    2016年4月18日,责令限制生产三个月,并处罚款人民币40万元

    龙口市仁和群青工贸有限公司

    废水超标排放;烟尘超标排放

    2016年4月18日,责令限制生产三个月,并处罚款人民币15万元

    龙口市松青食品有限公司

    水污染治理设施未建成即投入生产;废水超标排放;烟尘和二氧化硫超标排放

    2016年4月18日,责令停止生产,并处罚款人民币30万元

    龙口市金来食品冷藏厂

    活鸡屠宰项目未经验收,擅自投入生产;废水超标排放;烟尘、二氧化硫超标排放

    2016年4月18日,责令停止活鸡屠宰生产,并处罚款人民币19.5万元

    龙口市海岱来福铁艺加工维修点

    未经环保部门审批,擅自从事防盗网加工,无噪声和异味防治措施

    2016年.4月25日,责令停止生产,并处罚款500元

    刁家智

    未经环保部门审批,擅自从事粮食加工,无噪声防治措施

    2016年4月25日,责令停止生产,并处罚款500元

    龙口市龙口晨宇电气焊部

    未经环保部门审批,无污染治理设施,擅自从事铝合金门窗加工维修

    2016年4月25日,责令停止生产,并处罚款500元

    龙口市裕达食品有限公司

    未经环保部门审批,水污染治理设施未验收,擅自进行鱼片鱿鱼丝生产加工

    2016年4月22日,责令停止鱼片鱿鱼丝生产,并处罚款10万元。

    龙口凯乐福化工有限公司

    大气污染物烟尘超标排放,煤灰未采取有效覆盖措施

    2016年5月14日,责令限制生产三个月,并处罚款31万元

    龙口市龙昕群青厂

    窑炉烟尘超标排放

    2016年5月13日,限制生产三个月,并处罚款10万元

    龙口市大洋食品有限公司

    新建燃煤锅炉未经环保部门审批;大气、水污染物超标排放;燃煤、煤渣未采取有效覆盖措施

    2016年5月14日,责令停止新建燃煤锅炉的使用,对企业限制生产三个月,并处罚款17.7766万元.

    龙口佳宝水产食品有限公司

    大气、水污染物超标排放、燃煤、煤渣未采取有效覆盖措施

    2016年5月14日,责令企业限制生产三个月,并处罚款40.3129万元

    龙口三明水产食品有限公司

    未按规定设置排污口,大气、水污染物超标排放,煤灰未采取有效覆盖措施

    2016年5月14日,责令企业限制生产三个月,并处罚款37.1713万元

    龙口市裕达食品有限公司

    水污染物超标排放

    2016年5月14日,责令停止生产,并处罚款1.4858万元。

    龙口市荣地机械配件有限公司

    未经环保部门审批,大气污染治理设施未验收,擅自投产

    2016年5月23日,责令该企业停止生产,并处罚款5万元。

    烟台北海医院

    三台射线装置在未取得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安装使用

    2016年5月23日,责令停止使用未取得许可证的三台射线装置,并处罚款1万元

    龙口市龙口农机综合修配厂

    未经环保部门审批,擅自从事金属配件的电熔磷化和钝化处理,污水超标排放

    2016年5月9日,责令停止电熔磷化和钝化处理生产,并处罚款10万元

    山东道恩钛业有限公司

    水污染物超标排放

    2016年5月9日,责令限制生产三个月,并处罚款19.648万元

    山东润扬化学有限公司

    增设的配置釜未经环保审批擅自投入使用

    2016年5月13日,责令停止使用增设的配置釜,并处罚款8万元

    天蓝颜料(山东)有限公司

    未经环保部门验收,擅自投产,擅自停运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2016年6月2日,责令停止群青生产,并处罚款15万元

    赵国

    未经环保部门审批,擅自进行电镀生产,生产废水未经处理直接排放到厂区渗坑内

    2016年6月20日,责令停止电镀生产,并处罚款10万元。

    龙口市鑫和矿石筛选有限公司

    未经环保部门审批,擅自建设矿石筛选厂并投入生产,尾矿库未采取三防措施并投入使用

    2016年6月20日,责令停止矿石筛选,并处罚款6万元。

    王彩荣

    未经环保部门审批,擅自进行废旧塑料加工生产,无废气、废水治理设施

    2016年6月20日,责令停止废旧塑料颗粒加工生产,并处罚款5万元。

    龙口市芦头镇电镀厂

    未审批擅自从事镀锌生产,镀镍、镀铬、镀锌未经验收投入生产,镀锌无治理设施,水污染物超标排放

    201674日,责令停止生产,并处罚款15.9020万元

    臧玉成

    未经环保部门审批,擅自从事塑料加工生产

    201678日,责令停止废旧塑料颗粒生产,并处罚款6.8570万元

    姜宗科

    未经环保部门审批,擅自从事电镀生产

    2016711日,责令停止电镀生产,并处罚款10万元

    龙口市东莱鼎盛酒吧

    噪声超标

    201674日,责令1个月内采取措施确保边界噪声达标

    李波吉

    未经环保部门审批,擅自从事化铝生产,未采取“三防“措施

    2016714日,责令停止化铝生产,并处罚款7万元

    龙口市盛达玻璃有限公司

    无配套污染治理设施,烟尘超标排放

    201676日,责令停止生产,并处罚款15万元

    烟台市文盛物流有限公司

    煤炭堆场扬尘污染

    201671日,责令改正违法行为;201676日,处罚款3万元

    张苗基

    未经环保审批,擅自从事红土生产,无“三防”措施;经鉴定,红土为有毒物质

    2016721日,责令停止红土生产,并处罚款10万元

    烟台嘉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无环保竣工验收手续,生产过程未封闭,扬尘和异味污染

    2016728日,责令停止生产,并处罚款5万元

    龙口市新晟机械配件有限公司

    焦炭渣和铸造砂露天堆放,未采取三防

    201676日,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5万元

    龙口市龙铸明装采暖安装片厂

    焦炭渣和铸造砂露天堆放,未采取三防

    201676日,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5万元

    特丝丽化工有限公司

    无废水治理设施;水污染物超标排放

    2016727日,责令该企业立即完善污水治理设施,并处罚款10.8670万元

    山东正仁集团有限公司(松涛小区施工工地)

    夜间建筑施工噪声超标

    2016727日,责令停止产生噪声污染的夜间建筑施工,并处罚款1万元

    除了公开行政处罚信息

    龙口市环保局还公布了举报电话

    鼓励公众参与

    ▼▼▼▼▼


    鼓励公众参与

    严肃查处环境违法行为

    热线电话的公告

    为鼓励公众参与环境保护监督管理,严肃查处环境违法行为,改善我市环境质量,现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将龙口市环境保护局受理举报范围说明和热线电话公布如下:

    一、环保部门受理范围

    对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在生产建设或其他活动中产生废水、废气、废渣、粉尘、恶臭、噪声等对环境造成污染的行为,公众可通过热线电话向环保部门进行举报,具体包括:

    (一)噪声类

    1、工业噪声;2、夜间建筑施工噪声(指夜间22点---次日晨6点)。

    (二)大气污染类

    工业锅炉或生产过程中的烟尘、粉尘、废气污染。

    (三)水污染类

    1、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违法排污造成的水环境污染;2、饮用水源地环境污染问题。

    (四)固体废物污染类

    1、工业固体废物污染; 2、工业、医疗危险废物污染。

    (五)其它污染类

    1、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排放污染物造成污染;

    2、放射性、电磁辐射污染。

    二、环保部门热线电话

    (一)环保局热线电话(24小时受理龙口市范围的投诉):12369,8514413。

    (二)一中队热线电话:8561576(上班时间)

    受理诸由观镇、石良镇、度假区、七甲镇、兰高镇、下丁家镇和高新区范围的投诉。

    (三)二中队热线电话:8911667(上班时间)

    受理东莱街道、东江街道、芦头镇和北马镇范围的投诉。

    (四)三中队热线电话:8814429(上班时间)

    受理经济开发区(龙港街道)、新嘉街道、黄山馆镇和徐福街道范围的投诉。

    特此公告。 

                                      龙口市环境保护局

                                       2016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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